5月24日,艺术与传播学院在广宇楼C403会议室召开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艺术与传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与《艺术与传播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实施办法》。会议由分工会主席李振鹏主持。
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大会正式开幕。院长倪旭前首先对《艺术与传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与《艺术与传播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介绍。他讲到,本次岗位聘任考核实施办法和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经学院党政班子反复研究,结合学校文件精神与学院现状,深入征集广大教师意见,经多轮专题研究讨论,最终制定完成。新一轮岗位聘任方案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优课优酬”的原则。
随后,教代会代表们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高票通过了《艺术与传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与《艺术与传播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大会最后,学院党委书记钱佳琦作闭幕致辞。他向各位代表认真履职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艺术与传播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实施办法》的通过,是学院在激励机制上的重大举措,旨在通过公平、透明、量化的考核体系,激发全院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与创新活力。同时,《艺术与传播学院第四轮教学科研岗位聘任聘期考核实施办法》的通过,也为学院未来的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既是对教职工个人职业规划的引导,也是对学院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有力保障。未来,学院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教育改革的挑战,不断探索专业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为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在激昂的《国际歌》声中,艺术与传播学院第五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