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现将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劳动节放假安排为: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其中学生4月25日上5月3日的课,5月8日上5月4日的课。
艺术与传播学院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