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为了推进学院心理健康工作者日常工作开展的规范化、专业化,为此特制订本制度。除出特殊情况外,全体心理工作者均应遵守该工作制度。
二、值班要求
1.全体成员都有值班的责任和义务,值班人员严格按值班安排表执行,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做好书籍借阅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并及时将心理档案归档;
2.值班人员要在工作室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值班人员全面负责当日的值班工作;
3.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工作站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4.值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汇报,酌情进行妥善处理;
5.如果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工作站财物损失,查清后将担负损失财物的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
6.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工作站各种资源的权利;
7.值班人员要搞好工作室卫生,清理桌面、地面,置物架,给植物浇水,离开时关好门窗;
8.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工作,不能将工作室钥匙、物品等随意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负责人汇报;
9.工作室的用品由值班人员负责清洗更换;
10.离开时,值班人员应关好门、窗、电,向负责人汇报,并将钥匙交于第二天值班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