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量大艺传〔2018〕10号
关于印发《艺术与传播学院2019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9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通知和《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量大〔2017〕132号),制定艺术与传播学院2019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细则。
(1)具有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有一定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2)导师应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并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原则上应从研究生入学起发放,艺术硕士原则上助研经费不低于200元/生月。
(3)招生导师需有与招生方向相符合的在研科研课题(2019年正高职称除外)。
(4)原则上指导教师需完整指导完一轮研究生,若中途遇到离职等不可抗力,需向学院申请更换导师。
艺术与传播学院
2018年12月29日